我国设立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对职工生活的最基本保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由省或者市自行制订,那么临沧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沐沐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临沧市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9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德钦县;其他设市城市为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其他各县为11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二、2017年临沧市工资指导线
依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临沧市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相关企业,中央、省属驻临企业: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临沧市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云人社复〔2017〕43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沧市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
1、2017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
2、2017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3%。
3、2017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我市2017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预测数,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下线增长职工工资的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4、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各类企业根据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及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适时调整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切实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作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2日
三、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特点
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资数额由最低工资率确定;
3、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向本单位劳动者支付工资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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