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扶贫贷款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咨询贷款的办理流程是这样的,首先你要拿着身份证件和贫困证明,去办理扶贫贷款的工作处进行申请,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发放贷款,这样就可以得到贷款了。
2. 产业扶持对贫困户“两免”小额贷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申请用途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具体内容咨询当地银行。
3. 国家扶贫贷款基金在哪个部门贷,需要什么条件呢高手请来!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字〔1995〕10号)执行。
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修建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
扶贫专项贷款,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
第六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贫投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扶贫资金,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应当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其中: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广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10个省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
地方配套资金达不到前款规定比例的,中央将按比例调减下一年度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入的国家扶贫资金数额;调减下来的国家扶贫资金,将安排给达到规定比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七条 国家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依据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下一年度各项扶贫资金的安排,由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提出初步意见,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平衡,提出统一的分配方案,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于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根据统一的分配方案,分别按照程序及时下达具体计划,拨付资金。
第八条 年度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计划,由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度以工代赈资金的具体计划,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度扶贫专项贷款的具体计划,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当年初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3月底前将计划全部落实到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第九条 国家下达的各项扶贫资金,全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由同级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并督促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应当及早做好扶贫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得让资金等项目。
第十条 实施扶贫项目应当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解决温饱为目标,以有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按照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统一规划,统一评估,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使用扶贫专项贷款的项目,应当经有关银行事前审查论证。
县级扶贫开发办事机构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按照当年扶贫贷款计划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提出下一年度扶贫贷款意向项目计划,提前为择优选项作好准备。
第十一条 建立综合考核指标,实行严格的扶贫贷款使用责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每年统一安排下达盘活扶贫贷款存量计划,并将计划完成情况与新增扶贫贷款的分配挂钩。各级扶贫开发办事机构应当积极支持、协助有关银行完成核定的催收贷款最高比例和到期贷款回收率的指标,努力盘活贷款存量。盘活的扶贫贷款存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检查、监督制度。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尤其是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扶贫资金不能按时到位,配套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投向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加强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第十三条 各级审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门审计,并把对扶贫资金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凡转移、挪用、拖欠、挤占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扶贫开发办事机构和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第十四条 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原则,分别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4. 如何做好产业扶贫,创新扶贫攻坚模式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但也应清醒看到,目前全国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很大,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3,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仍严重滞后,已经解决温饱的群众因灾、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同时,贫困地区大多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生存条件艰苦,人口受教育程度低,贫困问题呈现区域性、综合性特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我们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啃的是“硬骨头”,趟的是“深水区”,打的是“攻坚战”,我们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改革创新,形成更加协调、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新体制、新机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组织、更加坚韧的毅力,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要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打好扶贫开发的攻坚战,要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国家扶贫资金和政策向这些地区倾斜,努力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引导产业转移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区域整体开发,创造有利于“造血式”扶贫的大环境。加快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确保任务举措和工程项目得到落实。把扶贫规划、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统筹起来,加快发展中西部交通设施特别是铁路,带动产业转移和脱贫致富。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视野,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对于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群众搬迁愿望强烈的地方,要切实保护好环境,探索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的新路子。对于有开发条件的地方,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培训转移则培训转移,提高开发式扶贫成效。
要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一是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利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促进贫困县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二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要切实摸清谁是贫困人口、贫困程度如何、为何贫困、怎样脱贫、谁来帮扶,然后逐户建档立卡,因户施策,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扶真贫、真扶贫,把“大水漫灌”变成“滴灌”,既节约资源,又确保扶贫到村到户。三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发挥驻村帮扶干部牵线搭桥、引资引智、参与管理等作用,把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稀缺资源输送进去,增强贫困村的发展活力和动力。把驻村帮扶的成效和扶贫单位、驻村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建立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实现驻村帮扶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四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向社会公示扶贫项目,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依法严管扶贫资金,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五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和保险覆盖。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合作性金融发展,发挥其贴近农民、灵活多样的优势。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六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多种形式帮扶农村困难群众。建立有效的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确保善款能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维护社会扶贫良好信誉。每5年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一次社会扶贫表彰,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要组织实施好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在继续做好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就业促进、生态建设等工作基础上,抓好10项重点工作。一是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二是饮水安全工作,到2015年解决《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内贫困地区剩余的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三是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到2015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四是危房改造工作,到2020年完成贫困地区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五是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六是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到2020年扶持约60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七是教育扶贫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八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九是文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十是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通过实施好这些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
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扶贫开发,实行最广泛的社会动员。扶贫开发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全党动手、全国动员、全社会参与,汇聚各方资源,采取综合举措,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首要任务,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加快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扶贫任务重的县要选好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同时,要构建好的机制和办法,更为有效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在全国范围内配置好扶贫资源。
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政府要在不断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做好扶贫开发顶层设计,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扶贫事权,国家加大对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协作的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和
基本公共服务;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做好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基本生活兜底、拓展致富门路等工作。在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使扶贫开发更有成效的领域,政府要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配置、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创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要着力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动力,充分挖掘内部发展潜力,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 你好,问下精准扶贫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一、申请用途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具体内容咨询当地银行!
6. 扶贫无息贷款怎么办理
银行信用卡的办理需要具备条件:多数情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大陆地区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有一定直接经济来源的公民,可以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人申领信用卡则必须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个人担保、单位担保和个人资金担保
7. 精准扶贫贷款问题
不用怕,这个一般是当地政府出的扶贫政策,这个问题不会找到贫困户的,利息也会给你的,你可以找你的帮扶人进行咨询。
8. 微信群里产业扶贫委员会,产业扶贫项目是不是骗人的!说借助信用卡通道确认信息最后农业银行下卡卡里有
当地ZF有这种项目,有名额限制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主要是妇女创业贷款和扶贫创业贷款这两类,都是无利息的,相当于免费给你几万用几年。
我们这边最高无息贷款是10万,利息由ZF支付,自己去ZF问问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上那些人都是骗人的,说白给50万这么好的事情你应该想想怎么会能轮到你个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