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7)、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2份。
(8)、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2份。
(9)、市内五区以外的房产另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