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上面有很多的商业银行,以及对于商业银行是会有一定的监管,那么在哪些情形下应终止对商业银行的接管,那么接下来就由沐沐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大家对于银行的接管有所一定的了解。以下就来进行详细分享。
在哪些情形下应终止对商业银行的接管
《商业银行法》第6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
(1)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
(2)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
(3)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接管终止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结束对商业银行的接管。本条中的第一种情况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接管决定的时间效力失去法律约束力,继续接管没有法律依据。因接管期限届满而终止接管有两种情况: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期限届满,决定延期,决定延期的期限届满;第二种情况,是指被接管银行由于接管组织采取必要措施,信用危机消除,达到接管目的,继续接管没有必要也失去了法律基础。接管组织应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把经营管理权交还给商业银行。第三种情况是指,被接管银行经过一定时期的整顿,经营管理没有改善,经济效益没有提高,银行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由人民法院宣布破产,接管组织提前终止接管。
以上就是沐沐网小编对于终止商业银行接管的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以及对于终止商业银行的接管是具有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的,如果在这方面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来咨询沐沐网的相关顾问,那么我们会进行帮助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