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仓单质押】商业银行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模式探讨
1.常规业务模式
在标准仓单质押业务中,直接参与的有质权人、出质人、中间服务人三方。其中,中间服务人有交易所、经纪公司、交割仓库、回购担保公司等。直接参与三方作为贷款资金的提供方、资金使用方和保证该项业务正常运转方,有不同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具体体现在仓单质押的不同效力,主要包括仓单质押担保的效力范围、仓单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及仓单质押对中间服务人的效力等。依据质押权利生效的方式,质权人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可以签订多方协议。
(1)银行、期货公司、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
这类方式主要适用于无纸化的标准仓单,仓单通过等级升贴水、地区升贴水的调整,在交易所注册成为标准化仓单,在有的交易所,仓单持有人可以自主选择仓库提货,标准仓单与指定交割仓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其操作方式为:三方签订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质押权利凭证的登记;银行发放贷款;质押期结束时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仓单。该方式中的焦点是仓单的转移,能否真正拥有仓单或拥有仓单的处置权,对银行来说至关重要。
(2)银行、借款人、期货公司、交割仓库签订四方协议
这类仓单与其代表的货物一一对应,可以背书转让,其主要操作步骤是: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四方的权利与义务;质押权利凭证的过户登记;银行发放贷款;质押期结束时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仓单。这种方式的主要风险点在于:第一,质押物登记风险,这种方式以仓库的信用为基础,如果仓库出现信用风险,质押物质押登记法律效力难以得到保证;第二,保管风险,银行对质押物负有保管责任,如质押物灭失,银行要承担信用风险及相关责任;第三,处置风险,质押物处置偿债需要委托期货公司进行,银行质押权利因此弱化,加上期货公司信用不一,银行信贷资金将面临一定风险;第四,由于指定交割仓库数量较多,地点分散,需要一一对应登记,登记的环节较多,贷款成本比较高。
(3)银行、借款企业、期货公司、回购担保企业签订四方协议
一些银行为了保证贷款能够按时、顺利回收,在第一种模式的基础上添加回购担保企业作为第四方。回购担保企业与银行签订保证协议,保证在借款企业不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时,按照贷款本息回购所质押标准仓单,在保证银行及时收回贷款本息的基础上,再向出质人进行追索。回购担保方的存在,为商业银行贷款安全加上了一道保险,但是增加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加之一些银行规定回购担保企业必须具备本行认可的较高信用等级,使得借款企业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回购担保方,实际业务操作性较差。
2.商业银行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建议
上述三种质押贷款模式,归纳起来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商业银行无法真正拥有仓单、自行处置仓单,银行无法实现对质押物的真正占有,即便在第一种方式中,标准仓单交给银行占有,但是标准仓单处置权仍需移交给第三方,所以,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质押,会给银行实现债权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是期货公司自身实力较弱,主要收入来源为佣金收入和利差收入,盈利能力普遍偏低,作为担保主体,担保能力有限,容易形成担保风险;三是没有充分考虑到仓单质押中交割库环节的风险控制。
为解决银行仓单占有权和处置权的问题,同时将交割库环节的风险有效进行控制,建议使用特别席位模式,同时将交割库风险控制也纳入协议签署。此模式的特点是: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开设特别会员席位,与借款企业签订双方协议模式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同时联系相关仓库也签订该协议。特别席位的主要职责是处置标准仓单。具体做法是: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开设特别会员席位,企业与该行及交割库签订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企业通过期货交易所将标准仓单的所有权过户到该行特别席位下,若到期企业不能按时归还贷款,银行将利用特别席位通过场内或场外渠道处置仓单,同时交割库应确保仓储环节的风险控制。
利用这种模式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优点是:
第一,可以实现银行对仓单的真正占有,通过质押物的有效转移,银行可以始终享有质押权利;
第二,利用银行自有席位处质仓单,回收处置资金,不用再考虑期货公司的信誉风险问题,减少了贷款中介环节,减少了操作风险,有效保障了贷款资金的安全;
第三,将交割库纳入协议签署主体,可以有效控制交割库环节的风险,尤其是确定交割库信用等级,这是此种模式的要点之一。因此,采取在特别席位卖出期货合约的方式可以更快、更安全地保障银行债权的实现。
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第一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贷款使用和偿还,银行对该专用账户进行监控,以杜绝标准仓单贷款资金直接流入客户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
第二步,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及质押合同后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企业合法持有的标准仓单过户至银行名下。确认质押登记成功后,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贷款合同到期后,若贷款未到期但客户提出提前归还贷款申请,经授权分行同意后,客户清偿贷款本息,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三步,银行、客户与交割库签署质押物保管及损失补偿协议,将交割库环节的风险控制纳入质押业务中。
第四步,仓单质押期间,银行设置警戒线、处置线,每日对质押仓单市值跟踪监测;同时与交割仓库保持沟通,随时关注跟踪质押实物的在库情况。
第五步,贷款安全度达到警戒线时,向客户发出风险提示函,要求客户采取防范风险措施,如置换质押物、追加质押物、追加资金等;贷款安全度达到处置线时,银行通过在交易所的特别席位处理质押仓单,并向客户发送处置结果通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