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个人账户收货款侵吞余额被控贪污,沐沐网小编整理了有**公司老总被控案件的有关问题,帮助你对此案件的深入了解:
在**公司第一次遭查处后,负责为**公司提供工业盐水的三水联合盐矿公司害怕受到牵连,采纳了当时**公司一名股东的意见,用时任联合盐矿公司前老总唐*山的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货款。不过,正是用个人账户这一漏洞,让唐*山成功套取到账户内资金。
案件昨日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据佛山市检察院追诉,唐*山截留、侵占了其中12.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唐*山被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去年11月20日第一次公开审理后,侦查机关发现唐*山涉嫌贪污,于是进行侦查并掌握了相关证据,唐*山后来也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昨天,佛山市检察院对唐*山追加贪污罪的指控,案件因此重新开庭审理。而这起被指控的贪污罪,还与**公司有关。
唐*山此前供述中称,2002年前后,**公司曾被工商部门查处。**公司的一名股东就建议盐矿公司设一个私人账户,用于收取货款。此后,唐*山就应**公司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在高明开设了一个账户,收取**公司的货款,他们此后也不再给**公司发票。
2005年前后,三水联合盐矿改制,唐*山便不再需要用自己的账户为公司收取货款。2006年7月,他将自己放在公司的私人账户拿了回来,不久发现里面还有12.8万多元。“我当时就怀疑是**公司支出的货款,就想着先试试将这笔款项转入自己另外的账户中,看看**公司和联合盐矿会不会追这笔款项,但是过了一年都没有人追。”据了解,在一年之后,唐*山就将12.8万拿了出来,用于自己的基金投资。
检察官认为,唐*山作为联合盐矿的管理者,侵吞国有投资公司的公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
被告辩称并非贪污应为挪用公款
法庭上,唐*山及其辩护小编均表示唐*山的确拿了公司的公款,但认为应该构成挪用公款罪,而非贪污罪。此外,唐*山的小编表示,唐*山有自首的情节。
检察官回应说,是贪污还是挪用公款,要看唐*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首先,唐*山采取截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侵吞公款,有主观上的故意;其次,他供称自己当时年收入有20多万元,但是他有能力归还却不归还款项,因此应认定为贪污而非挪用公款。”
检察官同时还认为唐*山没有自首情节。唐*山在羁押期间根本没有供认自己有贪污情节,直到后来侦查人员将银行账户资料摆在他面前时,他看到证据确实才如实交代了其贪污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