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外企工资维持最低标准员工靠加班挣钱

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政策,吸引了数以十万计的外资企业来投资发展,优惠的政策和廉价的劳动力,让外资企业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实现了惊人的成长。但这些企业大量的一线工人的收入,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和物价增长水平相比,增长比较缓慢甚至停滞。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深谙中外法律和中国国情,一些外资企业虽然在本国或地区面对劳工权益和工会不敢马虎,在中国却找到了一条“薪酬游戏规则”,那就是在中国“最低工资标准”的底线上的“低飞原则”。
“企业不断发展,工资始终地板”
以深圳某企业为例,1996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310元,2008年深圳将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为900元,而该企业的普通员工工资总是“稳定”地保持在这条“高压红线”上,既不触犯,也不“超越”。
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王*利说,调查显示,该企业规定新进员工头年的薪水标准就是最低工资标准,由于企业人员流动率高,很多人拿完这一年的最低工资就离开了企业。“这种行为符合法律,但没有道德。”
普工如此,技工也不例外。佛山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一名技校毕业生2009年2月的基本工资540元,职能工资256元,刚刚超过当时佛山市77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有员工说:“企业只要不犯法,饿不死我们就行了。”
个别外资企业还通过一方面压制员工晋升的薪酬设计令员工在干几年后自动离职,一方面又利用跨国公司光环大量吸引技术实习生来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力成本。
以上述这家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的薪酬制度将一线工人薪酬结构分成5大级,每级又分成15小级,总计75级。员工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一年才升一级,升满要75年。在很多员工看来,这些外资企业的薪酬结构更像是一个“薪酬陷阱”,一旦陷入之后便无法“自拔”。
工人正常工作,拿到的工资不够养家糊口,只能通过加班和超时加班获取更多报酬。与此同时,许多外资劳动密集型企业却迅速成长,获利丰厚。
博弈“怪圈”
正是这种巨大的反差和客观上存在的低收入导致工人生存、发展面临诸多困境的现实状态,使得一些地区出现了“企业在改善,员工不领情,政府夹中间”三方博弈“怪圈”。
深圳**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伟从2003年起就一直参与组织河南、山西、山东等地农民工到深圳就业。他说,2003年前后,一个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也就700元到800元,住宿环境不好,还频发安全事故。现在深圳一线普工的收入都在2000元左右,用工环境也有很大好转,但却不代表工人心情舒畅、满意度就提高了。“罢工、自杀等恶性事件的频率不仅没降低,反而在提高。这值得我们反思。”
1994年就在广东打工的湖南永州人张*勇说,以前很多企业的“犯规”不是欠薪,就是用工环境恶劣,明显违法。工人去劳动部门和工会举报、投诉相对容易。“现在企业都学乖了,基本工资都是压着最低标准给,逼着工人靠大量加班拿‘高薪’。企业看似规范化管理了,但员工的境遇并没改善,很多情况下还投诉无门。”
一些工人反映,企业甚至将最低工资调整当成压缩成本的“机遇”。在东莞一家日资电子企业打工的19岁河南女工白荣(化名)说,企业现在每年跟着最低标准调高工资,“但调高一次,我们的基本任务量就增加一次。以前8小时加工6000个零件就可以拿基本工资,今年8小时要做到9000个才行。最低工资从770元调到920元,只涨了19%,任务量却涨了50%。看上去企业遵守法律了,可员工能高兴吗?”
白荣说,现在很多企业给人的感觉是“我们生产的东西一涨再涨,工资却慢慢涨甚至涨不动”。她举例说,以自己所在车间加工生产的电脑用小马达为例,进料价格2.5元一个,制成品价格6元一个。“这个价格比起金融危机时涨了不少,加工量也恢复了,我们车间每月加工出去几百万个,企业光在这个环节就拿了多少钱?而我们每天工作10个小时,一个月却只有2000多元,反差这么大,稍微想一下就觉得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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