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每月1100元

深圳市政府日前召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新闻发布会,从7月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上调为1100元/月。记者2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劳动保障部门近期将采取专项行动,检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违法严重的还将被录入央行征信系统“黑名单”。
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介绍,经深圳市政府五届一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8元/小时。据了解,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2008年制订,特区内为1000元/月、特区外为900元/月。
王-敏说,深圳市自1994年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以来,特区内外最低工资一直实行差异标准,宝安、龙岗两区实行低于特区的最低工资。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深圳市工资政策的一致和统一。
从7月1日起,深圳进入“大特区”时代,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与此同时,101项特区法规、41项政府规章从7月1日起适用于深圳全市;而深圳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再区分特区内和特区外,而是采用统一标准,全市实现统一的每月1100元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首次实现全市一个标准。
记者了解到,深圳此次工资调整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调整的情况下,综合2009年和2010年的情况做出的调整,调整幅度适中,平均增幅15.8%,调整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仍保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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