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2010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将会有所提高,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广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21.1%
具体调整标准为,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为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为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为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为22.4%,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
第五类标准为660元/月,增幅为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13.56%。;详细
厦门2010年3月1起最低工资标准调至900元
具体调整标准为:执行第一档标准的为厦门市的思明等6个区,执行第二档标准的有22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标准的有28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标准的有28个县(市、区)。
同时,全省各地非全日制用工(钟点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分别为9.60元/小时、8.50元/小时、7.50元/小时、6.50元/小时。
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地区涨幅均超过12%
具体调整标准为,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2元调整到7.8元,二类地区从5.9元调整到6.4元,三类地区从5.0元调整到5.4元。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较调整前增长了12.95%、12.86%、13.56%。
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涨到960元
2月1日起,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现在的850元上调到960元,高淳、溧水两县从700元上调到790元。
东莞:最低工资由770元调至900元~1000元
自2008年东莞市将最低工资标准从690元调至770元至今,已近2年没有调整过最低工资标准,这也是造成近年来东莞招工难的主要原因。对此,市政协委员杨*寿建议,将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770元调至900元~1000元。
四川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或春节后上调
据悉,2007年四川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为450元、550元、650元3档。相关专家认为,按照江苏此次调整幅度,四川省的最低工资也有望上调100元左右。
吉林企业最低工资标准5月1日出台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骆*春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重点抓8件民生实事,其中一项就是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我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将于5月1日出台。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拟上调10%最早4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础上,今年本市拟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0%左右。
常州市2010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常州市对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960元/月金坛市、溧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790元/月。
2010年宁夏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4.9%
具体标准为:一类区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每人每月由560元提高为710元;二类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每人每月由530元提高为660元;三类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吴忠市红寺堡区每人每月由490元提高为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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