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职时间证明可以随意出具出现严重后果

  一般来说,在职证明需要使用到自己公司或者单位的抬头纸,而且在职证明一定要么是全中文或者全英文,不可半中文半英文,另一方面还需要在在职证明里面写明在职时间等情况。那么大家知道在职时间证明可以随意出具吗?接下来沐沐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以案说法——在职时间证明可以随意出具吗?

  案情介绍:

  2014年5月4日,张某入职某电子公司,任运营维护主管。由于正值旺季,公司人力资源部忙于招聘一线员工,一直没来得及和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当年6月,张某以个人原因为由,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并于次月办理了离职手续离开了公司。

  过了不久,张某回来公司找到人力资源部,谈到自己最近希望找工作,但是很多公司都要求有工作经验,并且会考量员工长期工作的忠诚度,因而希望公司能帮忙重开离职证明,证明自己2013年7月起就进来公司,做了一年的运营维护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觉得员工已经离职了,而且交了辞职信,不会有什么经济补偿的风险。考虑到员工也是找工需要,就答应了张某,按照他的请求重开了离职证明并加盖了公司公章。

  不久后公司就收到了仲裁委的开庭传票。张某将公司告到了仲裁委,请求确认自己与公司自2013年7月起至2014年7月止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自2013年8月起至2014年7月止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58500元。

  案例分析:

  本案中双方的实际劳动关系存续极短,双方本身没有太多工作材料,但是,公司却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给张某开具了不符实际的离职证明,反过来证明了员工的主张,即双方之间在争议期限内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仲裁委裁决公司需要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符合法律依据的。公司在没有其他相反并有效的证据的情况下,即使不服也很难有机会得到法院支持。双方能够调解已经算是比较皆大欢喜的结果。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代办指的是什么

  代办其实就是在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因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所以可以委托家属或朋友代办,写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带上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有关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但有些证件是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的。

上一篇:单位在职证明和工作收入证明有异曲同工之妙
下一篇:办理在职证明公司的在职证明应该要怎么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