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权证管理工作

⑴ 按揭贷款过程中,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房屋按揭贷款的概念
我国大陆地区的房屋按揭贷款,是指在购房者已经根据购房合同向房地产开发商先支付首期付款的情况下,剩余购房款由银行以按揭贷款形式发放并直接给予开发商,同时借款人将所购房产的权益或所有权抵押给银行,以担保其按月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抵押贷款。在实务中又被称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
“按揭”一词是英美法中的mortgage在我国香港地区的粤音译法。 英美法、香港法按揭的实质是通过对按揭物所有权的转移来保障债权的实现,同时赋予按揭人以赎回权,其法律构成具备这样的特点:特定财产所有权转移而占有不转移,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确定地取得所有权,债务人则享有通过履行债务而回赎担保物的权利。
我国大陆地区的按揭概念与上述不相同。在按揭期间,银行作为受揭人并不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仍归按揭人所有,按揭房屋所有权也不会因按揭人不清偿债务而当然转移于银行手中。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由银行将按揭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或由开发商按之前的约定将该房屋回购,并以回购款偿付银行本息。
(二)我国房屋按揭贷款业务的法律剖析
按揭自90年代初由香港地区传入我国大陆地区以来,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称谓就开始逐渐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所取代。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始终没有对按揭一词做出界定,实践中的按揭实际上是冠按揭之名,行抵押之实,因此我国大陆地区的按揭贷款...
业务具有特殊的法律内涵,其主要表现如下:
1、从法律法规规定上来看,我国的按揭实质就是抵押。对于现房按揭,就是指现房抵押,直接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房地产抵押的有关规定。对于期房按揭,《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将其称为“预购(预售)商品房抵押”。
2、从司法解释上来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实际是指个人住房担保贷款。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提出了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概念,从该司法解释第23条、第24条、第25条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相互制约关系上来推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具有相同涵义。
3、从法律主体上看,具有多个法律主体。房屋按揭贷款中,包括借款人(即购房者)、开发商和贷款银行三个最基本的法律主体。
4、从法律关系上看,具有多层法律关系。房屋按揭贷款包括三个基本法律关系,即开发商与借款人之间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法律关系。此外,还可能存在以下法律关系:在预售阶段开发商为保证借款人清偿贷款而与贷款银行之间产生的保证合同法律关系;借款人按贷款银行指定的险种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而产生的保险关系;开发商在借款人不能按约定向贷款银行偿付本息时按原房价的一定比例回购房屋而产生的房屋回购关系。

⑵ 按揭权证费是什么费用如果自己联系的银行办理按揭是否要支付

收费项目:按揭服务费,收费单位:方源,收费标准:商业贷款4000元/笔;涉及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5000元/笔;服务内容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全款购房就不会产生该项费用。

如果是贷款买房,后续的贷款流程是:了解客户的贷款资质,帮助客户筛选当前最适合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后续贷款审批的跟进,回访,交易过程中网签管理等。

⑶ 贷款买房他项权证是什么

他项权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涉及的权利,通常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说白了就是你贷款买的房,把房抵押在银行的一个凭证,但这个凭证的持有方是银行。

一般在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的内容记载,说明他项权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收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所以,你如果按揭买房,银行会保存这个他项权证,等贷款还完,该证自动失效。

⑷ 在按揭买房时把他项权证抵押在银行 现在贷款还清了 他强权证拿回来 接着做什么

首先清楚一点~他项权证不是抵押在银行~是银行在保管他项权证~因为这个证书是表明银行对你这套房产有优先受偿权的证明~ 你在办理按揭买房时~银行人员会跟你一起去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证》~这个《他项权证》里记载的内容就是你已经把你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进行借款贷出来一笔房款~你以后要按你跟银行签的抵押合同按期按数给银行还钱。。。而且你们的这个抵押行为已经在土地房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如果你这个房产要出售或是要二次抵押~那都必须经过登记过的这间银行同意才能进行~如果你还不起钱了~银行拍卖你这套房产~有《他项权证》登记的一方享有优先受偿权~ 那现在你的钱已经还清了~一样的~也要银行人员跟你一起去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将这笔抵押注销掉~注销掉后房产随你想卖也可以~想再次做抵押也可以~想放着什么都不做也可以~但是一定要记得~注销手续要及时办理~不然以后过得时间久了~可能会影响到你用这套房产去办理别的手续喔。。。

⑸ 权证专员和按揭专员是一个工作吗

一般不是一个人,按揭负责银行对接

⑹ 期房按揭贷款银行收到他项权证之后还要做些什么手续才能放款吗

楼主您好
按照您现在房屋的进度,算是比较正常的。
合同上写的开发商交房后360天内办理房产证,主要原因如下:开发商可以交房时开始,开发商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此时开发商才开始给各个业主办理房产证。另外写的时间长,也是开发商避免自己违约,而且交房时代收的费用,开发商在不违约的情况下,自行支配的时间也会长一些。
此时办理房产证有两种方式:1、业主自行办理,2、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全款客户才能选择自行办理(找开发商要齐资料便可以自行缴税办理了),贷款客户只能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因为办理按揭贷款是以购买的此套房屋作为抵押物申请的贷款,贷款过程中,由开发商提供的担保,即开发商需要保证您的房产证办妥后,要送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这样才能保证银行的利益。
正常材料齐全情况下,房产证一个月基本是可以办妥的,但为什么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写的是360天(最长的我见过写3年的), 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整体的速度都会慢些,原因如下:1、开发商是分批办理的,也就是凑够一定的数量,他们再去统一办理,当然如果您要着急,给具体办事人员一些加急费,让他单独给您跑,那也就会快些。2、交房时,开发商会代收您的契税及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这个钱,开发商也可以作为周转用,一人几万,数额也不小,开发商也可以用一段时间。当然这里面对于客户,有风险比如开发商这些钱周转不灵,那就会导致后期房产证办理。但作为买家,客户很难监管开发商资金使用,开发商毕竟承诺的是360天内办妥,时间未到,您是没有办法过问,开发商资金使用情况的。您只能保留好代收的收据。
2、您可以了解下您当地银行对于贷款房屋房产证的处理情况。市场上一般是两种1、银行直接押房产证,等客户还完钱后再将房产证归还客户2、银行将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后,收取他项权利证明,将房产证还给产权人(上面盖了抵押登记的章)。等客户还完贷款,再将他项权利证明,归还客户,由客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因为第一种方式,给客户有挂失重办房产证的风险,所以现在银行一般都是采用第二种方式。
综上,您现在的情况还算是比较正常,把现在手上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入住的资料全部保管好。另外就是把开发商代收的收据保管好,等房产证下来时,一定记得去换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的正式发票。银行已经放款了,那您贷款部分的购房发票开发商应该也已经给您了,这个你看下是否有?下个月正常还款,那就是您的义务了。还有交房时,开发商跟您应该还做了个面积补差的交接书,如果是你还补交了款项,那部分款项的发票也应该有。
购房合同正本副本、购房发票、契税、公维、物业交接书、权属转移登记表、测绘图这些是办理房产的基本材料,开发商那应该都有的,您也可以跟他们确认下材料,了解下房产证办理的进度,主要是代缴的费用是否已经缴纳什么时候缴纳。
还有就是房屋也有保质期的,现在装修及使用的过程中,多留心,有问题的地方及时去找开发商维修,过了保质期,再找他们维修就收费了。
如果开发商的信誉还算可以,您基本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如果开发商实力一般信誉也不好,唯一担心的就是:他们挪用代缴的费用,导致房产证延期或他们无力实际交付,到时要着急办房产证,就需要自己先垫付,再与开发商理论了。
基本就是以上这些了,不知道说清楚没?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给我留言。
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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