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子且户主是老公他姐,达成一致,我们偿还贷款后房子归我们,还款期间如何保障利益
可以书面约定房子是谁的,或者谁占多少,最好公证一下,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❷ 姐姐的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然后我们再抵押贷款的钱,给姐姐用,这有风险吗
经济上对你们没有风险 ,最多是抵押的房产由银行拍卖 ,可名义上会有影响 ,一旦他们还款不上 ,你们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 ,今后贷款有问题了 。
❸ 婚后由男方姐姐付首付买房,房产证写姐姐及两夫妻的名字,剩下两夫妻还贷,姐姐有财产分割吗
有。如果产权证写的三个人的名字的,不论谁付首付谁付贷款,三个人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即没人占有1/3的份额
❹ 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❺ 请问,我老公现在按揭的房子是他姐姐的名义买的,产权是他姐姐的名字上,如果现在要过户,需要公证吗求
当时购买的时候,房产证是否是共有财产,如果是,你过户的时候需要你姐姐夫妻共同签字,如果一方不能到场的,需要授权书。
不需要公证,直接到房产交易所去交易就行了。
属正常买卖关系。
❻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姐姐名下,婚后过户到自己名下写夫妻双方名字,现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本来是婚前财产,登记在姐姐名下法律上是姐姐的财产,但婚后过户到自己名下就是共同财产,何况还是夫妻两人的名字,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人一半,除非其中一方主动放弃房产。
❼ 房子贷款没还完能从我姐姐名下过户到我的名下么
“住了一年多...”,那应该有房本了吧,在贷款没有还完之前,房子不可能过户。
想过户,可以一次性把剩余的贷款还完。然后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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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底前:2年的房子就免交营业税
(评估价的5.5% 卖方能提供契税单据的话, 可以是差价的百分之5.5%) ----- 你估计是赶不上了
09年后 5年的房子才能免交
-----该政策基本每年都变,到12月底看新闻,会有的。
大的钱:
契税: 评估价的 1%(90平米以内)
评估价的 2% (90~144)
评估价的 3% (144以上)
卖主不是唯一住房的话,要交个税:评估价的 1%
评估费: 评估价的 千分之四
交易费:每平米3元, 买卖双方都交(实际都是买方交,房产局打出的单子直接是6块/每平米,给买主了)
其它:
买契约: 10元3本
查证: 60
制图:20
复印费:若干
因为有阴阳合同的存在,所以房管局一般都忽略“成交价” ,直接上“评估价”
以上是国家政策。
还有, 一些地方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 具体应该去房产局办事大厅问一下,看你们地方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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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心的话,可以先办“公证”,卖房。若干年后再交易。
或者赠与。
❽ 男方婚后买房首付款贷款都是男方姐姐出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新婚姻法如何解释
男方婚后买房首付款贷款都是男方姐姐出的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是男方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由南方(女方)父母出钱购房还贷的,房产证写男方(女方)名字,属于男方(女方)个人财产。
❾ 婚后买房因为贷款办不下来,所以借用老公姐姐的名义购房,两年后在转给老公,在这期间,假如我和老公离
如果是房产证写老公姐姐,贷款人姐姐,还款也是姐姐名义上还, 那么离婚的话,闹僵了有可能你没有份。 但是如果能证明房屋实际出资人属于你们夫妻俩就有份。
比如买房时写一份声明,
比如买房首付,如果是你们出的话,银行转账就比现金有证据,
每个月还贷款,也不要现金给姐姐,可以转账等。
总之能证明虽然名字是姐姐的,但是每一分钱都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出的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