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2018助学贷款办理资料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㈡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借款人须书面申请并经家长签字同意,提交加盖村、乡(镇、街道)两级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借款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请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研究生处网页上可下载,也可到研究生处来领); 2、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的复印件上需当地派出所盖章并写上与原件相符); 3、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 4、借款人须提供两名见证人(班主任、学院领导或老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5、到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资料表册”,并认真填写; 6、如实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下发的个人贷款信息卡、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贷款合同书
㈢ 请问助学贷款申请表里的“贷款年限”是什么意思
助学贷款申请表里的贷款年限是指从借款日期到还款日期的时间
助学贷款还款年限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3、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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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1)、短期贷期限在1年或者1年内(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为临时贷款),其特点是期限短、风险小、利率高,通常以“放款”的方式发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对短期资金的需求。
2)、中期贷款期限都在1年以上(不含1年),五年以下(含5年),其特点是期限长、利率高、流动性差、风险大。
3)、长期贷款为5年以上(不含5年)贷款。
㈣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带什么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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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还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参考资料:网络 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材料
㈤ 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一、学生本人的材料
新生需提供本人的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在校学生需提供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研究生若申请学费贷款,还需提供缴纳学费的证明。
二、学生家庭的材料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父母所在单位或当地政府开具的盖有有效公章的《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父母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父母签名的,承诺同意孩子申请助学贷款的同意书。
学生若属单亲、孤儿或父母离异,需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
㈥ 学校的助学贷款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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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助学贷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7、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二、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