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婚姻法 婚后财产 父母首付 贷款 算是赠与吗
后婚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 购房父母提供的首付,应认定为赠予还是借款
1、又不是富豪,都是农村父母,谁这么大方赠与这么多钱。
2、根据实际情况,怎么都算不到赠与。
C. 婚后父母出首付,登记到自己子女名下,如何证明是赠予自己子女的,写一份赠予合同并公证可以吗
一、父母出首付,儿、儿媳(女、女婿)自己贷款,这不能视为哪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属性共同财产。
二、至于首付款,父母可以与儿、儿媳(女、女婿)订立赠与合同,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与哪一方的,这样的赠与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不明确说明赠与哪一方,则赠与的钱款仍然属于共同财产。
D. 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交首付 并还贷。如何体现赠予关系
房产登记对方名下,而且又不愿意放弃,就无法提现是对你个人赠予
婚后父母购买,只登记你名下,属于对你个人赠予
可以你们写借条给父母,父母出资和还款都属于你们借款,万一离婚,借款各还一半
如果能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写明房产属你个人财产也可以
或者是房东登记父母名下,只是借你们住,这样所有权归属将来没争议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 今日话题:父母为子女买房出的首付是借款还是赠与款
父母为子女买房出的首付,一般没有出据借据或是其它说明,基本就是属是赠与款了::
因为这种就是属默认赠与,不需要回报的。
如果是父母提出需要写借据,就是属借钱,这可以是需要还的,最起码也是一种约束吧。
如果说是父母出的首付款,并顺带有其它条件,那子女就需要满足按付带条件了。否则也是需要还钱的。
F. 父母出首付而且还贷款,但是因为年纪原因房产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属于儿子夫妻
只要你有付款记录,能够证明这个钱是谁付款的,房子你是有份的但是你儿子也有一部分房权,只要房产证上没有儿媳妇的名字还好处理的
G. 父母首付我贷款的房子可以算父母赠与吗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H. 父母首付 子女贷款的房产归属问题
看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几个人的名字 如果只写了孩子的名字的话 房子是属于孩子的 如果写了几个人的名字的话 就是均分 父母无权要回房子 要的话只能要首付 但是要出示证明首付是父母出的 比如说POS机刷卡的记录 或者银行转账的凭条或给开发商转账的转款记录 可以强行要回
I. 新婚姻法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给子女买的房子 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房屋权利归属应以产权登记为准,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有证据证明权利登记确有错误的除外。所以按你说的情况,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J.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义贷款父母还款这种情况房产权属于谁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贷款是以子女名义贷款,还款也是父母还的款。从法律角度上讲虽然钱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门和银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么房产归属权应该在子女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