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子女可以做为共同还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1)女儿买房父母贷款付行吗扩展阅读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
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㈡ 女儿第一次买房可以用父亲的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做,如果不贷款并且和她父亲办理共有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要么就是已她父亲的名义买房贷款(前提是她父亲还没有到退休年龄)
㈢ 父母贷款给子女买房,父母可以要回么
情形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自然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情形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情形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情形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情形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情形6: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条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在目前情况下,将此出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较为公平。
情形7: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形8: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形9: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此种情形下,以认定为共同共有为宜。
情形10: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由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归个人所有,故离婚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应判归一方。
㈣ 子女买房贷款,父母协助还款,现在父母自己买房还能申请贷款吗
七种哪一种你不会看啊?你是不是搞事情?他属于哪一种人家自己不会分辨?又不了解人家具体情况怎么确定哪一种?拒绝我那么多条你要干什么,都是鸡蛋里挑骨头。说吧你想怎么样?
可以,不过首付很高60%
认定二套房标准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贷款流程
⑴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⑵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⑶ 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⑷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⑸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⑹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⑺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⑻ 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⑼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⑽ 借款人按月还款;
⑾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㈤ 子女买父母的房子可以贷款吗
子女和父母住房公积金互相提取,需要根据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全额付还是有贷款、贷款的有无放贷等情况而分类处理,所需要的申请材料也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购买商品房,全额付清者只需要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全额的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盖上父母单位公章的提取表,提取人(即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簿。户口簿是用来证明父母与儿女关系的。但若是有贷款的,则还要看有没有放贷。
还没有放贷的,提取父母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提供的预告登记证或房产商提供的合同备案证明或具结书这三者材料的其中一样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都一样。如果是已经放贷了的,那三选一的材料就不需要了,只要再加上银行的贷款合同、房贷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提取的公积金金额,是按照购房时较后一张发票所开出的时间为最终时限,该时间之前的公积金均可提取。
但是如果是二手房,情况又有所不同。购房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上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再加上其他如提取表、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再去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也就是说,购买二手房想要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需首先完成好过户才可办理。
如果自己以及父母均有公积金,也可以既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又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自己公积金贷款。此外,如果买房者是单身,还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进行贷款,但只有一方可以作为主贷人,其他则作为共同还贷人,贷款额度按照双职工的标准来
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放款,为购房者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子女买房用父母公积金贷款还贷,父母买房用子女公积金贷款还贷,既满足了居民的需要,又活跃了房地产市场。但购房者需要明确的是,公积金政策放款各地的推进进度有差异,具体情况一定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详细咨询。
㈥ 女儿买房贷款房产证可以写爸妈的名字吗
1.父母给女儿买房子,如果女儿年满18周岁,房产证是可以写女儿的名字的;如果女儿还未满18周岁,父母需一次性付清房款,如果是按揭的话,只能以父母为主贷款人才可以,房产证上可以加女儿的名字的。
2.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