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首次买房在石家庄有5万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钱
用公积金贷款数额多少,首先看你的首付,一般都是30%。其余部分可以贷款。贷款这与你的年龄,每月的公积金多少有关。每月的公积金还款不够,可以从你的公积金存款中提取补足。总之,公积金贷款卖房很划算。
⑵ 石家庄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⑶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最石家庄市现行政策规定正常缴存满六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个人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距退休年数+配偶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据退休年数〕x2=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如果没有结婚配偶部分不计)
缴存额是指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之和。
年龄要求:男:60岁 女:55岁
⑷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借款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且按规定比例首付房款。
(5)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有人均(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8) 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⑸ 石家庄公积金能贷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所购房产价值、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借款人还款能力几种方式综合测算,不高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1、按所购房产价值计算
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 80%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结的 20% )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 70%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结的30% )
2、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
贷款额度=(月还贷能力÷申请贷款年限对应的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 10000 元; 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见附表
月还款能力=(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生活费 740 元)+(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生活费 740 元)。
3、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10 倍×缴存时间系数(借款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
6 个月<缴存时间≤ 24 个月 缴存时间系数为 1
24 个月<缴存时间≤ 36 个月 缴存时间系数为 1.2
36 个月<缴存时间≤ 48 个月 缴存时间系数为 1.5
48 个月<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为 2
具体贷款额度还需以我中心信贷部门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的审批额度为准,申请人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我中心业务大厅信贷窗口准确计算贷款额度
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对照表
温馨提示:2015 年 8 月 26 日起执行,以个人贷款一万元为例计算
以上资料来源: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⑹ 最近想买房,请问石家庄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
最高额度为60万元。
1、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额度,结合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贷能力及是否有其他担保或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还贷能力: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金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60%。
(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其他贷款及担保情况的,贷款额度为按还贷能力计算出的贷款额度减去所担保、所贷款余额。
2、申请条件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连续足额缴存规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四)所购买的住房为合法住房;
(五)已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6)石家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提供下列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1、贷款申请审批表2 份;
2、房产查询证明家庭成员各1 份;
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各1 份;
4、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最近半年工资流水各1 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2 份,配偶2份;
6、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2份;
8、贷款受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 份;
9、异地缴存职工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 份。
购买商品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首付款证明 ( 发票或收据 ) 复印件2份。
⑺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
贷款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稳定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建、自住住房;
4、具有所购、建房屋20%%以上的自有资金;
5、同意用购、建的自有房产抵押。
贷款对象
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参加单位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偿还在银行购房贷款的职工。
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到法定退休年龄内缴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
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限内的剩余工龄,且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2、购房合同(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1份;3、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4、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5、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6、如户口上不能反映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7、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8、保证合同4份(购商品房);9、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它材料。(说明:以上材料要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验。)
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贷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有关资料。
2、贷款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贷款人资格,确定贷款额度、期限。
3、签订合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贷款人、保证人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办理房产保险、抵押手续。
4、发放贷款。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售房人账户,同时为贷款人办理还款储蓄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贷款申请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结贷款审批及发放贷款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
银行 地址 电话
中国建设银行站前街支行 自强路37号 87037249
中国农业银行广安支行 西大街52号 86042923
中国银行机场路支行 和平西路469号 87813146
交通银行友谊南大街支行 友谊南大街102号 83992544
中国工商银行建设支行 建设南大街36号 8603304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网点
名称 地址 电话
管理中心营业厅 和平西路58号 缴存支取咨询:87061540
贷款:87836540
自强路业务网点 自强路37号金谷大厦一楼
建行站前街支行 缴存支取咨询:87885084
中山东路业务网点
中山东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西北角
农业银行中山东路分理处 缴存咨询: 8667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