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用女方名义贷款

⑴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用女方名字按揭贷款买房子,房贷由两人还,

只要男方父母能证明首付房款是自己出的,如银行卡转帐证明,根据婚姻法: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规定,是应该也是可以拿回自己钱的。
谢谢,请点评。

⑵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用女方公积金贷款,婚后还贷是男方父母还,离婚财产属于谁

尽管在提问中没有明确男方父母买房为什么要在房产证上只写女方的名字,但估计这源于当初只是利用女方的公积金贷款的原因,为使女方公积金贷款,因此才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以确保贷款和房产证取得一致吧。显然,因为当时男女双方尚处在“婚前”,而男方由于单位不交公积金,无法贷款,因此只能以女方的名义。

但在法律上的认定,“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的名字”,因此只能界定为这是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予(首付部分),当事人在当初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而“婚后还贷是男方父母还”,如果不是出于当事人男女双方明确是向父母借的,那也只能认定是男方父母的还贷(出资)是对当事人男女双方的赠予,可以认定为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而作为该夫妻的共同财产。

鉴于上述,在该男女双方离婚时,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该房产一般会作出如下认定:

  1. 婚前男方父母出买房首付部分,这是男方父母给女方的赠与(以“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为证),该房产的产权属于女方(除男方的父母与女方有特别的书面约定以外)。

  2. 该房产的还贷部分,可视作父母赠予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除非能出具父母只赠予儿子的书面约定),包括婚后增值的部分。如果当初约定还贷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应将还贷的全部金额归还给男方父母。

    重申:以上的看法只是仅仅以提问中的表述来解答。

⑶ 婚前男方出资首付,以女方名义买房,婚后男方父母每月汇款至女方卡上还贷,如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 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且是婚前买的房子,就证明房子是女方的;
2. 首付是男方出资,而且是男方父母每月汇款到女方卡上还贷,只能证明买房子和还贷的错是男方的借款。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归女方,男方要拿出出资证明和还款证明才能主张归还首付和还贷的钱,而房子增值的部分无法索回!
其实,孩子已经2个月了,两个人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吧,离婚还是想清楚一点吧!

⑷ 按照新婚姻法,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男女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房产证写两人名字。

房产证写两人名字,视为共有财产,没有注明分配比例的,将被平分
产权所有人就是证上这两个人,跟父母没有关系,分割时就按男女两方分割,如果你们觉得是用了父母的钱可以自己再还给父母呀,但不是父母参与分割,是你们拿到钱后想给父母的话就自己给
所有款项的来源都没有证据证明的话,肯定是男女各分一半房产了,有证据证明的会按实际支付比例分配
婚前首付证明是男方支付,就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没有声明各占份额,就是平分
婚后有能力一次性偿还的贷款不管是哪方父母支付的,不做声明,都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平分
父母声明是单方赠与(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才会是属于支付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被对方分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男方所有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没有声明各占份额,这部分是平分
父母帮忙还清尾款的情况跟上面所说的一样,就不重复了

⑸ 婚前男方出首付款买房,但是贷款人用女方名义,如何避免以后如果出现婚姻破解的财产纠纷

最好事先双方就出资和所有权问题进行书面约定,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如何处理作出的约定越详细,将来越具有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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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名义贷款,分手了,怎么转移还给男方

这个问题只要你们男女双方没有什么意见。双方协商沟通解决最好了。可以按出资比例,把男方花的钱转给他就行了。

⑺ 男方父母出资首付用于婚前买房,房本上只写女方的名字。

房产证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在法律上就是女方的财产,你现在想要保全父母的财产,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女方放弃,或者作出书面承诺,你说女方不参与可能吗。
加名字不用房贷还完,先到贷款银行去办手续,拿了银行盖章的东西,到房产局去,带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就可以加名字了。
不过这种情况离婚女方能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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