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手房过户后,但贷款还未下来,但我们已经入住,房东要求我们给房租,这个要求合理吗
看合同约定,如果约定的是过户后腾房,那么就不用支付房租。
另外从法律层面上,你们的交易肯定完成了,因此不用给。但从事实真相上来说,你还欠着人家的房款(对吧)?因此从情谊上讲,给与不给都是你自己决定。
② 房子已过户按揭未下来,原房东可以把房子出租吗
没有权利出租了,房子已经过户房子的产权就属于你了。加上现在特殊时期,正在办理按揭,你有权利终止的,你可以把情况和租客说一下,相信没有什么人那么傻的会租,摆明了就是原房主想在卖房子后再捞一笔
③ 房子已经过户,银行贷款没下来,房租权归谁
从法律意义上,银行会审批你的贷款资格,出了同贷书,你就可以交首付了,就可以房产证过户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对房子就有所有权,原房东就无权再要钥匙了,你的房子你会把钥匙交给别人?
但是实际操作中,合同明显是偏向卖方的,一般合同都是约定卖方收到全款才交房给钥匙。而从房产证改名到银行放全款是需要时间的,特别是有公积金贷款的混合贷款,有时候要拖上2,3个月,这期间如果房子一直出租的,就有租金收入。相当于卖家拿你的房子出租了2,3个月赚钱。换做买方,肯定是不情愿的,但是卖方没有收到全款,就不想交房,也不想放弃租金收入。作为中介或者银行,肯定是偏袒卖方的,所以合同中一般都不会写明这期间租金收入归谁,写了就明显侵犯了买方的权益,但实际操作起来中介都是按交房才重新划定租金归属。
扯远了,您这种情况,就要看回合同当时有无约定。第一点:合同当时是约定的首付交完就交房,还是放款完才交房?如果约定了放款完才交房,那钥匙你还是要还给卖家,不然你就违约了(虽然放款才交房本身就是霸王条款),这期间的租金收入你自然更别想取得了。第二点:跟第一点其实是一样的,都是看合同,但一般合同都是偏向卖家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④ 二手房已经过户,现在因为贷款没下来,原房主说要收回房子,应该怎么处理,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首先就是有资金监管贷款没有审批怎么可能过得了户?
确实是贷款审批还是,资金监管放款!
⑤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已经付了房产证也过户了,就是银行贷款一直没下来,房东现在要来收房,他有权力么
是这样的,等到您所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下来20天以后放款!公积金7天放款,商业贷款15个工作日放款!
⑥ 二手房交易并过户但银行未放贷,房东要求我们搬移房子或付房租,他们有权利这么做吗
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合同上是一般没有这方面的约定。 这种事情没有谁对谁错,都是双方协商的。也可以理解对方,房子过户了收不到尾款心里是很着急。
⑦ 因为银行的原因贷款迟迟没下来房东要求收回房子
如果房子首付交完之后按揭办不下来,会根据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⑧ 房产证已过户但贷款没有下来,请问此时房租归谁收
归你收。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此房屋的产权已经是你的了,从得到
产权证
起,你拥有这个房屋的合法处置权和使用权,自然出租收益归你。虽然对于原房主来说还没有拿到房屋的全款,但是是事先合同约定好的付款方式(
首付款
+按揭贷款),银行贷款没有下来只要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你不存在
违约行为
。假设是由于你的原因造成贷款晚下来或下不来,也不影响你收房租,只是原房主和你协商一下余款的支付方式,如果对方要求,你应该支付一定的
违约金
,那和收房租也是2层法律关系,
⑨ 二手房过户后,贷款没下来,这时的房租归谁
您好,归你收。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此房屋的产权已经是你的了,从得到产权证起,你拥有这个房屋的合法处置权和使用权,自然出租收益归你。虽然对于原房主来说还没有拿到房屋的全款,但是是事先合同约定好的付款方式(首付款+按揭贷款),银行贷款没有下来只要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你不存在违约行为。假设是由于你的原因造成贷款晚下来或下不来,也不影响你收房租,只是原房主和你协商一下余款的支付方式,如果对方要求,你应该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那和收房租也是2层法律关系。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