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房贷款已还没解押

㈠ 婚前已经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房产证还没拿到,婚前能加对方名字吗

可以的。
文章来源:我的律师网

【导读】: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目前关于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主要有5种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恋爱中的男女应当对此有清晰的认识,然后再根据自己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家庭、恋人反目,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分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㈡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贷款未还清可以加上女方姓名吗

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

1、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2、《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3、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具体流程:

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

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 。

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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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约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4、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㈢ 夫妻双方一方有婚前个人房产有贷款吗

一、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如为全款购房或贷款已还清,属于首套房;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是属于二套房的。
二、二套房的概念: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三、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㈣ 还清贷款后还没解押领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先交首付、再领结婚证、贷款还没有下来的,算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婚前一方购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但是,该房屋在婚后共同还贷的资金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㈤ 我的房子婚前取得房产证,但有贷款,请问下面的情况是否可算婚前财产

你好:

既然购房合同是你名字,首付你出的,不存在婚后共同还贷,都是你婚前个人还贷,房产证名字也是你的。属婚前个人财产

此时你只是差个形式的房本,即使你在婚后取得房本。仍然属你个人婚前财产
公证不是必须的

但上述的理解前提是你们夫妻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有约定从约定

㈥ 婚前个人贷款买房,结婚时贷款未还清,怎样成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照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方面的规定,有婚前财产之说,只要目前有法律认可的证明如产权证是个人的名字或明确说明书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可以公证也可不公证;
婚后如女方帮忙一起还贷款,这个时候房子未还清的贷款应属于共同财产,除非你抓紧进度,婚前还清。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㈦ 婚前买房贷款还没全部下来,领证后会影响放款吗

一、不会受到影响的。只要符合申请条件,根据要求提交资料就不会受到影响。

二、装修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具备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能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帐单、税单证明等

4、对新购住宅装修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购房发票等资料(或原有住宅再次装修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5、合作机构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拒贷条件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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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银行装修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指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装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可以用于支付家庭装潢和维修工程的施工款、相关的装修材料款和厨卫设备款等。

二、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十八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贷款额度:贷款起点为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含15万元);

3、贷款期限: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含5年);

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5、担保方式: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自然人保证。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建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3)与装修企业等签订的《家庭装修工程合同》、《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合同》、《购买厨卫设备合同》以及家庭装修预算书

(4)装修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5)以抵押或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抵押物或质押财产权利凭证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6)我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㈧ 老公婚前个人付首付贷款买的房,婚后贷款一起还的,现在贷款还未还清,房产证是否可以追加我的名字

暂时不能办理过户或者赠与手续,贷款尚未还清,房产证质押在银行,等到银行贷款还清后解除产权证的他项质押后方可办理,手续比较简单,到产权交易厅填写相关表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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