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宁公积金贷款夫妻和缴

1. 公积金贷款,需要夫妻双方都缴纳公积金吗

夫妻任意一方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就可以公积金贷款,一方缴纳最高可贷40万,夫妻双方都缴存最高可贷70万。
条款: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20(倍)。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
(二)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收入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参见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cdzfgjj.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3&id=824

2. 南宁公积金放宽 夫妻月缴存1500元可贷60万

日前,曾传出南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60万的消息,如今公积金调整政策实施细则已于6月份出台。

夫妻月缴存额达1500元贷款额度为60万

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负责人介绍,之前夫妻双方月缴800元以上的,可申请贷款50万元。按照新政,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申请职工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

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宁购房的可参照此条件申请异地同城化贷款。

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不限制

根据新政,取消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条件比以前放宽了。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购建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也将简化。根据新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办理租房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不查询持有住房套数

“以前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范文清还表示,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简单来说,一个家庭户不能同时存在2笔公积金贷款。”业内人士解释道。

纯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组合贷款方面,除满足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组合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贷款四市同城化

为适应社会人口资源流动的趋势,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的异地同城化贷款合作。近期,南宁将与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签订异地同城化贷款业务协议,进一步完善和加快开办异地同城化贷款业务的步伐,年内或将实现4市购房公积金贷款“无缝”对接。

据了解,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同一个城市,在四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执行同城化政策。业内人士介绍,按照该政策将取消户口和工作地限制,四市职工在四市范围内任意一城市购房,均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比如罗先生是北海某中直单位的职工,他可以选择在南宁、北海、防城港等任意一个城市购买住房,并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罗先生要来南宁购房,该如何申请住房贷款?业内人士称,按照新政,同城化贷款的发放以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为主,中、区直缴存职工在邕购房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为主发放。

此外,该政策实行本地职工优先政策,当个贷率超过75%,可暂停发放经济区异地同城化贷款,改由职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负责发放。比如罗先生在北海缴存公积金,他在南宁购房,当南宁公积金中心的个贷率超过75%时,他要回北海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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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夫妻两人公积金贷款

当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本来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融资行为。何况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办理程序如下:

一、购买已和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项目储备签约的楼盘住房,缴购房预付款,草签购房合同。

二、到当地房管部门开具《住房信息查询函》,到当地人行开具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

三、在楼盘销售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或直接到当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领取《个人公积金贷款申审表》,据实填写所购住房信息、个人信息、申请贷款信息(贷多少、期限多长,根据自己的家庭收入、还款能力,自己盘算)、担保信息等内容,

粘贴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附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单位盖章,交楼盘销售中心转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直接交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待审。

四、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复审、审批(这你不用担心,耐心等待就可)完毕后,它会把已通过的信贷资料会转委托贷款银行,银行会通知楼盘销售中心经办人和购房人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到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开立还贷存折。

有些城市还需办理公证(费用几百元)和住房贷款综合保险(费用几百到上千元),现在好多城市都已取消公证和保险了。

五、签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合同上面会告诉你的月供金额和每个月的还款日。牢记在心,以免耽误还款造成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回家等待公积金中心划款给委托贷款银行,一般几个工作日后,你的公积金贷款就会通过银行划入你所购房的楼盘开发商的一般结算账户,楼盘销售中心经办人就会通知你去开购房收据。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就算办理完毕。

六、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每月凑钱,准备月供,按月还款,

七、如果你是首次购买商品房,缴了购房预付款草签购房合同后,申贷前还可凭,《购房合同》和你的《住房信息查询函》向公积金窗口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交纳购房首付款;如果是二套房就不能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交纳购房首付款了。

八、凡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期间,每年都可以办理一次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含配偶方,但不超过年还贷总额)。

(3)2018南宁公积金贷款夫妻和缴扩展阅读:

一、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二、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三、利息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4. 夫妻双方都缴纳公积金的话,可不可以共同贷款

夫妻是可以一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需要双方都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各自使用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金额。夫妻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可以使用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房子的。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5. 公积金贷款可以夫妻两人一起用吗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夫妻双方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夫妻双方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夫妻双方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夫妻双方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夫妻双方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3、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5、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四、还款时间及方式

1、还款时间:贷款承办银行为工行的,借款人应在办妥贷款后次月对日还款,比如在本月6日办好贷款,借款人就应在次月6日还款;贷款承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借款人应在次月15日还款。

2、还款方式:借款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设储蓄存折,通过银行代扣方式还款,借款人应保证储蓄存折账户在每月应还款日之前有足额款项。

五、办理贷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请按规定将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

2、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存折一定要可以用于银行代扣还贷(开立存折时要向银行柜面工作人员提出);

3、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时,除了提供登记后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外,还要携带公证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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