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夫妻还贷,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新的一年,民法典已经颁布,从前的继承法、婚姻法都被废止。在民法典的规定一下,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的资产属于个人资产,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存在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父母只是支付首付的情况下,那么首付的部分应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双方还贷的部分将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按照比例进行分割。
很多人还没有结婚就已经考虑到离婚的问题,然而离婚财产分割确实受很多人的关注的。明确财产如何分割才能保证自身利益,但是最美好的永远是我们永远不会有离婚的那一天,更不用了解离婚时的财产是如何分割的。希望全天下的夫妻都可以终成眷属、白头偕老,永远没有财产分割的那一天。
2.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子女离婚时怎样处理
婚前父母给儿子全款买房 属于儿子的婚前财产 如离婚 不需分给女方
如婚后加上妻子名字 女方享有对房子的一半处置权 如离婚 可以得到房子的一半
担心是要有的 毕竟下半生几十年 谁能料到会发生什么事
我觉得是这样 应该等结婚几年以后 有了小孩了 生活稳定了 你再审视这段婚姻 如果觉得有必要 可以加上 但是刚结婚就没必要加了
3. 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婚后离婚怎么办
婚后共同还款的那一部分离婚时协商共同分割,或者给没有得到房产一方相应的补偿。婚后以共同财产还款的那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约定个人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情形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父母出资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办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 婚前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办
一.如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一方所有,可以进行协议处理;不能进行协议处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办
如无特殊约定,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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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岳父岳母出资买房 女婿起诉离婚争房产败诉
婚前由岳父母出钱买的房屋登记在女婿名下,女婿起诉离婚时要求确认该房归他所有。顺义法院认定房屋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产折款。
肖先生诉称,妻子聂女士对公婆不孝,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起诉离婚,要求认定其名下的顺义区一套房屋属于他婚前个人财产。
聂女士同意离婚,但涉诉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她父母,结婚前将房屋登记在肖先生名下,是因肖先生有稳定工作可以办理贷款。
婚后,她父母又出资16万元帮他们还清房贷。她认为涉诉房屋产权人应为她父母。
法院查明,2007年1月5日,肖先生购买涉诉房产,总价36万元。当日,聂女士的父母支付首付款15万元,肖先生随后将房屋抵押至银行贷款21万 元。2008年5月21日,由聂女士父母出资16万元,肖先生和聂女士出资2.9万余元,将房屋剩余贷款一次性还清。
法院最终判决肖先生和聂女士离婚,涉 诉房屋归聂女士所有,聂女士给付肖先生房产折款11万余元。
6. 婚前父母贷款买房写的我的名字 但是一直是父母还的婚后离婚那怎么办
你说的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前提是必须保留父母为该房产支付房款的全部有效凭证,能够证明即使在你婚后所支付的房贷均是你的父母出资,与你的各项收入均无关系才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 婚前父母出资首付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父母出资首付。离婚后怎么分配?这个房子的总价值减去父母出资的部分。剩余的部分属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
8.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子女离婚时怎样处理
如果是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只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8)婚前父母出资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办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参考资料:
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9.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如果产权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