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知,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年满14周岁;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暂住期满6个月(含)以上的中国公民;有合法的申请事由。受理范围:因出国(境)签证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而提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州市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理的知识,跟着沐沐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广州市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知
一、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
2.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暂住期满6个月(含)以上的中国公民;
3.有合法的申请事由。
二、受理范围
1.因出国(境)签证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而提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
2.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无犯罪记录为条件的某种特定职业而提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亲临办理或凭委托手续委托他人办理。
四、手续材料
申请对象所需手续备注
户籍人员身份证、户口簿、中国护照(有出入境的,需用a4纸写明出、入境时间)
(1)因办理公证事项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加盖公章的公证申请文书;
(2)以从事某种特定职业事由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需提供与职业相关的证明文书;
(3)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单位保卫部门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4)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5)委托非直系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证件和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
暂住人员身份证、暂住证、中国护照(有出入境的,需用a4纸写明出、入境时间)
非户籍学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校证明)
原户籍人员身份证明、原户籍证明(或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以上就是沐沐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沐沐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小编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