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如何处罚的知识,跟着沐沐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公司不开离职证明
1、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单位证明范文
范文一:
兹证明_______同志现从事_______工作,累计满_______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盖章
范文二:
该同志于****年*月*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担任***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2018年7月*日
1、单位证明-信格式:
证明居中,二号黑色加粗字体
另起一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期间,在我校任教,担任某职,爱岗敬业,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得到同事、家长和学生的好评。
另起一行,特此证明。
另起一行,右靠齐,校名
另起一行,右靠齐,年月日
盖学校公章:压年盖月
2、如何写作证明-信
证明-信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标题。“证明-信”,写在第—行正中位置。
第二部分,正文。开头顶格写送达机关名称;接着写要证实的具体事实,说明材料来源等。
第三部分,结束语。一般用“特此证明”。有的开头没写送达机关名称的,可用“此致xx单位”。
第四部分,落款。证明制发机关、日期,加盖公章。
总的说来,证明-信的写作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要有明确的结论,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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