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托收凭证填写应包括哪些内容

在商业来往中,一些企业往往会让银行进行托收,如票据、款项等,银行进行托收的时候,就需要写托收的凭证,银行托收凭证的内容是比较多的,那么银行托收凭证填写应包括哪些内容?下面由沐沐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银行托收凭证填写有什么内容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
一、托收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一)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二)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三)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四)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五)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六)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七)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八)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九)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十)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十一)款项内容:“货款”等;
(十二)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十三)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二、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
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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