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办理借款申请需要哪些手续

持相关手续到银行办理借款申请。银行需要的手续一般包括: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7.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也有银行要求原件);
8.借款申请书;
9.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一般银行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借款人提供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担保证明。如果你能找到愿意为你提供担保并且有经济实力的朋友或亲人,那么可以由他们为银行出具一份愿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和资信证明。如果不能,则需要到专业的担保公司那里,由他们为你提供担保,当然这是要付费的。
一般情况下,担保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出具可供支配的动产或不动产,或提供具有反担保能力的个人或企业单位的有关资料;
4.担保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担保公司的选择上,有些银行是指定的,而有些银行是可以由借款人选择的,所以,在办理贷款前要向目标银行了解清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可以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那么就可以不用提供担保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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