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材料

买房子是很多人的心愿,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买房子需要足够的经济能力才行,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办理房贷。在此,沐沐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办理房贷材料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房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及其他资产证明(如:存折)
(5)同意房产抵押声明书,如没有共有人即由配偶签配偶承诺书即可,如有共有人需由共有在抵押物共有人处签字
(6)供款存折
(7)付首期款证明(收款收据)
(8)房地产买卖契约
二、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政策性房屋规定年限内不能购买,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适用房指的是一类经济适用房,这种类型的经济适用房必须要在契税的票据填发日期或不动产证登记日期满5年以后,才能够正式的上市交易。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沐沐网进行法律咨询,沐沐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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