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出口交易一直持有支持的态度,在政策上也有一定的帮助。所以银行针对出口商的融资贷款业务,开设了出口信贷这一途径。下面就由沐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银行对出口商的信贷融资方式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口信贷概念
出口信贷是一种国际信贷方式,是一国为了支持和鼓励该国大型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力,以向该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利息补贴和信贷担保的优惠贷款方式,鼓励该国的银行对该国出口商或国外的进口商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该国出口商资金周转的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该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融资方式。
简介
国际贸易中,卖方同意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可以不立即支付全部货款,而在规定期限内付讫由出口方提供的信贷。为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通常将1~5年期限的出口信贷列为中期,将5年以上者列为长期。中、长期出口信贷大多用于金额大、生产周期长的资本货物,主要包括机器、船舶、飞机、成套设备等。出口国官方机构、商业银行为支持该国出口向该国出口商提供的信贷不属于国际出口信贷范围。
出口信贷在国际贸易中出口信贷是垄断资本争夺市场、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口信贷发展迅速。20世纪70年代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提供的出口信贷约为110亿美元,到70年代末已增至320亿美元以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额增长得也最为迅速。例如,1955~1971年国际贸易总额约增长2倍,而机器设备的贸易则增长34倍以上。生产和贸易的迅速增长,要求资金融通规模也相应扩大,而市场问题的尖锐化更促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加紧利用出口信贷来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机器设备的国际贸易,除了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有了很大增长外,发展中国家以及前苏联、东欧国家也是机器设备的大买主,它们也都有增加利用出口信贷的需要。因此出口信贷在战后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大为提高。
特点
利率较低出口信贷对外贸易中长期信贷的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条件资金贷放的市场利率,由国家补贴利差。大型机械设备制造业在西方国家的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产品价值和交易金额都十分巨大。为了加强该国设备的竞争力,削弱竞争对手,许多国家的银行纷纷竞相以低于市场的利率对外国进口商或该国出口商提供中长期贷款即给予信贷支持,以扩大该国资本货物的国外销路,银行提供的低利率贷款与市场利率的差额由国家补贴。
与信贷保险相结合由于中长期对外贸易信贷偿还期限长、金额大,发放贷款的银行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为了减缓出口国家银行的后顾之忧,保证其贷款资金的安全发放,国家一般设有信贷保险机构,对银行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给予担保。
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发达国家提供的对外贸易中长期信贷,一般直接由商业银行发放,若因为金额巨大,商业银行资金不足时,则由国家专设的出口信贷机构给予支持。不少国家还对一定类型的对外贸易中长期贷款,直接由出口信贷机构承担发放的责任。它的好处是利用国家资金支持对外贸易中长期信贷,可弥补私人商业银行资金的不足,改善该国的出口信贷条件,加强该国出口商夺取国外销售市场的力量。
主要形式
卖方信贷
1.定义:出口卖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向该国出口商提供的商业贷款。出口商(卖方)以此贷款为垫付资金,允许进口商(买方)赊购自己的产品和设备。出口商(卖方)一般将利息等资金成本费用计入出口货价中,将贷款成本转移给进口商(买方).
2.方式:由出口商向国外进口商提供的一种延期付款的信贷方式。官方支持出口信贷的安排口方支付5%~10%的定金,在分批交货、验收和保证期满时再分期付给10%~15%的货款,其余的75%~85%的货款,则由出口厂商在设备制造或交货期间向出口方银行取得中、长期贷款,以便周转。在进口商按合同规定的延期付款时间付讫余款和利息时,出口厂商再向出口方银行偿还所借款项和应付的利息。所以,卖方信贷实际上是出口厂商由出口方银行取得中、长期贷款后,再向进口方提供的一种商业信用。
3.程序:①出口商(卖方)以延期付款的方式与进口商(买方)签订贸易合同,出口大型机械设备。②出口商(卖方)向所在地的银行借款,签订贷款,以融通资金。③进口商随同利息分期偿还出口商的货款后,出口商再偿还银行贷款
4.卖方信贷与延期付款的区别①当事人不同,卖方信贷下是银行与工商企业的关系,延期付款下是工商企业之间的关系。②标的物不同,卖方信贷下是货币资本,延期付款下是商品资本。③信用性质不同,卖方信贷下是银行信用,延期付款下是商业信用。
5.特点和优势①相对于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贸易融资方式,出口卖方信贷主要用于解决该国出口商延期付款销售大型设备或承包国外工程项目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是一种中长期贷款,通常贷款金额大,贷款期限长。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的出口卖方信贷,根据项目不同,贷款期限可长达10年。②出口卖方信贷的利率一般比较优惠。一国利用政府资金进行利息补贴,可以改善该国出口信贷条件,扩大该国产品的出口,增强该国出口商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进而带动该国经济增长。所以,出口信贷的利率水平一般低于相同条件下资金贷放市场利率,利差由出口国政府补贴。③出口卖方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保险相结合。由于出口信贷贷款期限长、金额大,发放银行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所以一国政府为了鼓励该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出口信贷贷款,一般都设有国家信贷保险机构,对银行发放的出口信贷给予担保,或对出口商履行合同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予以承保。在中国主要由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此类风险。
**信贷
1.定义:出口**信贷是出口国政府支持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提供信贷支持,以供进口商购买技术和设备,并支付有关费用。出口**信贷一般由出口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出口**信贷保险。出口**信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出口商银行将贷款发放给进口商银行,再由进口商银行转贷给进口商;二是由出口商银行直接贷款给进口商,由进口商银行出具担保。贷款币种为美元或经银行同意的其他货币。贷款金额不超过贸易合同金额的80-85%。贷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确定的利率水平而定。
2.方式: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提供的贷款,而出口商与进口商所签订的成交合同中则规定为即期付款方式。出口方银行根据合同规定,凭出口商提供的交货单据,将货款付给出口商。同时记入进口商偿款帐户内,然后由进口方按照与银行订立的交款时间,陆续将所借款项偿还出口方银行,并付给利息。所以,**信贷实际上是一种银行信用。
3.这种**信贷的程序与做法是:①.进口商(买方)与出口商(卖方),签订贸易合同后,进口商(买方)先缴相当于货价15%的现汇定金。现汇定金在贸易合同生效日支付,也可在合同签订后的60天或90天支付。②在贸易合同签订后,至预付定金前,进口商(买方)再与出口商(卖方)所在地的银行签订贷款协议,这个协议是以上述贸易合同作为基础的,若进口商不购买出口国设备,则进口商不能从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取得此项贷款。③进口商(买方)用其借到的款项,以现汇付款形式向出口商(卖方)支付货款。④进口商(买方)对出口商(买方)所在地银行的欠款,按贷款协议的条件分期偿付。
4.直接贷给进口商(买方)银行其做法与程序如下:①进口商(买方)与出口商(卖方)洽谈贸易,签订贸易合同后,买方先缴15%的现汇定金。②签订合同至预付定金前,买方的银行与卖方所在地的银行签订贷款协议,该协议虽以前述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在法律上具有相对独立性。③买方银行以其借得的款项,转贷予买方,使买方以现汇向卖方支付货款。④买方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分期向卖方所在地银行偿还贷款。⑤买方与卖方银行间的债务按双方商定的办法在国内清偿结算。
5.**信贷的贷款原则①接受**信贷的进口商所得贷款仅限于向提供**信贷国家的出口商或在该国注册的外国出口公司进行支付,不得用于第三国。②进口商利用**信贷,仅限于进口资本货物,一般不能以贷款进口原料和消费品。③提供**信贷国家出口的资本货物限于该国制造的,若该项货物系由多国部件组装,该国部件应占50%以上。④贷款只提供贸易合同金额的85%,船舶为80%,其余部分需支付现汇,贸易合同签订后,买方可先付5%的定金,一般须付足15%或20%现汇后才能使用**信贷。⑤贷款均为分期偿还,一般规定半年还本付息一次。还款期限根据贷款协议的具体规定执行⑥还款的期限对富国为5年,中等发达国家为8.5年,相对贫穷的为10年。
出口商进行相应的出口业务,不仅仅扩大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途径,还增强了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所以出口商可以借助相关政策的优势积极地进行发展。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