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银行办理个人房产转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材料与流程

【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官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
收入证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
转按房屋权属证明(其中房屋出售申请转按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贷款用途证明:
1、因房屋出售申请转按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抵押房屋的原抵押期超过2年的或贷款人认为需要重新评估的,借款申请人应提供我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2、因房屋赠与申请转按的,需提供赠与合同和公正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因房屋继承申请转按的,需提供原借款人死亡证明和有关该房产的继承公证书。
4、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转按的,须提供夫妻离婚证明和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说明。
原借款人身份证件。原借款人有代理人的,应提供合法的委托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银行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及资信调查;
我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
我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申请条件:1、原借款人无拖欠贷款款项;
2、住房原则上应为现房;
3、新借款人符合二手房借款条件要求,借款比例、金额、利率、期限按照二手房贷款标准执行;
4、住房价值一般无须评估,住房价值按照原购房价与现出售价格孰低原则掌握,并以此确定借款比例和金额上限;
5、新借款人借款金额必须大于原借款人剩余的贷款本息之和(按照全部提前还款测算所得金额),如小于剩余贷款本息之和,原借款人先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以达到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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