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变更银行有贷款怎么办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现在社会中许多年轻人在购买房子时会选择贷款买房,以此缓解生活压力。那么,当购房合同需要变更,但银行有贷款怎么办呢?今天,沐沐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购房合同变更贷款怎么办
按揭是指买受人以所购房屋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贷款,分期还本付息,并由出卖人承担还款担保责任的融资购楼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该合同,法院一般会告知按揭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按揭银行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则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的情况区别处理。
1、按揭银行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要求解除贷款合同,如果法院经审理确认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应同时解除买受人与按揭银行之间的担保贷款合同。
2、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要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的,则按揭银行要求解除贷款合同的请求同样不能得到支持,贷款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贷款合同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条件的除外。
二、变更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购房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除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随意变更购房合同,保证稳定的交易秩序。如果变更一般要经双方同意,单方变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电子合同备案后,买卖双方均无法自行变更已经备案的合同。如确属需要增减共有人等正当理由的,由买卖双方持变更备案合同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资格证明、原打印合同等,向房屋所在区的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承办机构办理变更备案合同手续,然后凭购房者设置的合同密码,由承办机构直接通过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操作系统对备案合同进行变更。变更后的电子合同,必须重新打印并签名盖章,重新打印后的合同共有人名称与防伪代码有变、合同编号与日期不变;合同变更后,原打印合同同时予以作废并由承办机构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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