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开设程序有哪些

银行账户开设程序
1、填写开户申请书。各单位要求在银行开立账户必须向开户行提出申请,填写“开户申请表”,开户申请表由银行统一印制,其主要内容有:
(1)申请开户单位的名称;
(1)开户证明文件日期;
(3)申请开户单位的性质;
(4)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号;
(5)单位地址、电话;
(6)生产经营范围等内容。
各单位在申请开户时,应详细填写申请表上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毕后,要加盖本单位全称公章。
2、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开户申请人在填好开户申请表后,将其报送有关单位审查,审查同意后,审查单位要出具证明文件,并加盖证明公章。
(1)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到银行办理开户,必须向银行提交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机关、医院、学校、社会、团体与单位办理开户,必须向银行提交拨款的财政府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征明。
(3)部队办理开户必须向银行提交军队军级以上或武警总队财务部门审查后出具的开户证明。
(4)三资企业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查证明。
(5)个体工商户办理开户,应提交由城市街道办事处或农村乡政府出具的证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
(6)外地单位常驻(派出)机构办理开户,要提交主管部门和驻地有关部门的审查文件。
(7)各单位的附属机构办理开户,应提交其管辖单位的审查证明,若开设基本存款账户,还须向开户银行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3、填制并提交印鉴卡片。开户单位在提交开户申请书和有关单位证明的同时,应填写开户银行的印鉴卡片。印鉴卡片上填写的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在卡片上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及出纳人员三枚印章。印鉴卡片是开户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据。银行在为开户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凭开户单位预留的印鉴审核支付凭证的真假。若支付凭证上的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银行拒绝办理付款业务,以保证开户单位银行存款的安全。同时,卡上的印鉴也明确开户行的责任,保障了银行的权利不受侵犯。
4、开户银行审查。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提交的开户申请书、有关证明、印鉴卡片、会计人员的“会计证”等文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经银行审查同意后,银行确定账号、登记开户、发证有关各种结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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