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如何办理个人二手房贷款

一、业务简述
个人二手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可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个人住房或商业用房贷款。二手住房贷款最长可贷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年;商用房贷款最长可贷1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年。
二、适用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能够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符合条件的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亦可申请。
三、业务特色
1、取消小编见证,免收小编费。
2、借款人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房屋保险。
3、可委托我行进行交易资金监管,保证交易安全。
4、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5、还款方式灵活多样,五种还款方式随您选择。
6、物业类型多,二手商品住宅、商用房、别墅、公寓,符合有关部门上市流通规定的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集资房皆可办理。
7、申请方式灵活,既可通过中介申请,也可直接到我行申请。
8、营业网点、自助机具多,还款便利。
四、业务办理
1、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2、我行进行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我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担保合同。
4、落实贷款担保手续,我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5、借款人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
6、贷款本息还清,贷款合同解除。
五、开办条件
(一)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填写的《个人二手房贷款申请资料》。
2、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职业证明、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证明。
4、借款人个人还款账户凭证。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6、有共同申请人的,还应提供共同申请人的相关资料。
7、我行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售房人需提供的资料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地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
5、委托他人代售房屋的,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若售房款由委托人代收的,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示由受托人代收房款并将售房款划往受托人账户。
6、我行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三)借款人所购房屋须产权明晰,能够办妥土地、房屋产权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非商品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应符合有关部门上市流通规定的条件或履行了合法批准程序。
(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利率信息
个人二手房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确定,并可按照国家规定及借款人资质情况确定浮动比例。
七、常见问题
二手房贷款对所购房屋是否有年限的要求?
答:借款人所购房屋的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20年,对于建筑质量、区域位置优良的,可适当放宽,但要适当降低贷款成数;并且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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