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房改房等。
申请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六)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贷款期限
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利息计算参照一手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
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