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离开3年之后,费尽周折的北京市民于女士仍没有将母亲名下的银行存款取出来。4月20日,于女士向记者叙述她的取款经历,“我感觉银行的做法挺不合理的”。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军:
银行对这些存款虽然负有随时支付义务,但由于常年不动,形成事实上的“占有”和使用,相当于不当得利,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小编:“休眠”又无主的存款应上缴国库
为避免银行不当占有这部分存款,有必要制定规定,如果“休眠”存款持续超过一定时间,银行就有责任向法院提请认定为无主财产,并上缴国库。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义:通过法院判决认定无主财产
关键是怎样判断“休眠”存款是不是无主财产。如果这笔存款本身有继承人的话,不应该判定为无主财产,只是权利人没有去主张权利。只有在老人去世且没有真正的继承人的时候,才可以启动相关程序,宣告为无主财产。
无主财产的认定,一定要通过法院判决,而不是由行政机关或者商业银行自己认定的方式处理。
支招:
1、亲属死亡后,如果对其银行存款不掌握,不知道有无存款,该怎么办?
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由任一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除此之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然后,在法院立案后,申请法院查询、调查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即可。
2、家属过世,留下银行卡或存折,但因无银行卡密码无法取款怎么办?
方法一:也是最快捷的的方法,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特别程序为切入点,建议几名第一顺位继承人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其中一人为银行存款的继承人,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以此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法院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后,被确定继承的那一人可凭此法律文书,到银行将存款领取。
方法二:银行一般要求继承人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拿着公证到银行取款。
3、为何继承人取款要办理公证?
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此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有如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4、公证文件如何办理?
作为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申办公证则需要提交诸多证明材料,比如需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而且所有继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在收费上,公证处或按比例收费,或计件收费。
有些继承人觉得办理公证麻烦,成本高,所以放弃存款。银行对这些存款虽然负有随时支付义务,但由于继承人没能支取,这笔钱会一直保留于银行。
PS:亲人去世不要急着注销身份证和户口。因为继承需要死者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