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流动性比率指标是在侧重资产管理方针下,商业银行衡量流动性风险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该比例越高,表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越小,但同时也意味着其盈利能力的降低。其计算公式为:1、人民币指标、本外币合并指标: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25%2、外币指标:外汇各项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外汇各项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60%流动性资产是指1个月内(含1个月)可变现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在人民银行存款、存放同业款、国库券、1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净拆出款、1个月内到期的贷款、1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证券。流动性负债是指1个月内(含1个月)到期的存款和同业净拆入款。2.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不良贷款是指在评估银行贷款质量时,把贷款按风险基础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是评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不良贷款率高,说明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大;不良贷款率低,说明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小。计算公式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指标释义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及《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正常类贷款定义为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类贷款定义为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类贷款定义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贷款的定义为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类贷款定义为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对各项贷款进行分类后,其后三类贷款合计为不良贷款。
各项贷款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我国自实行贷款五级分类以来,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上级行对下级行的资产质量考核为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的双下降即所谓的“双降”,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三个主要条件之一是不良贷款率必须低于10.6%。面对处置不良贷款诸多不利金融生态环境,有些商业银行“想方设法”扩大贷款规模,“稀释”大量不良贷款,从而实现快速降低不良贷款率目的。特别是2003年我国商业银行通过扩大贷款规模,“稀释”不良贷款效应十分明显,以至于二次突破央行宣布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全年新增贷款2.99万亿元,比年初央行确定的规模高出1.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比年初大幅度下降。商业银行大量放贷的结果是助推我国经济过热,也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倒逼中央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据初步测算,2003年我国商业银行因盲目放贷将新增1000亿元不良贷款。为了合理考核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避免商业银行为降低不良贷款率而盲目扩大贷款规模,有必要正确测算不良贷款率下降中分子与分母的真实贡献,即不良贷款和贷款变化对不良贷款率的影响。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的因素
注: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经因素分解,2005年上半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主要来源于分子因素即不良贷款减少的影响,分母因素即贷款稀释效应较少。其中,不良贷款减少拉动不良贷款率下降3.79个百分点,贡献率为91.5%;贷款增加拉动不良贷款率下降0.35个百分点,贡献率为8.5%。从银行机构来看,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增加导致不良贷款率下降1.06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减少导致不良货款率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贷款扩张对不良贷款率下降的贡献率为84.1%。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减少拉动不良贷款率下降0.22个百分点,贷款增加拉动不良贷款率下降0.08个百分点,其中,不良贷款的减少对不良贷款率下降的贡献率为73.3%。若不考虑中国工商银行因股份制改革,6195亿元不良贷款的政策性剥离和财务重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主要来源于分子因素即不良贷款下降,其中,不良贷款减少拉动不良贷款率下降5.61个百分点,而贷款减少导致不良贷款率上升0.16个百分点。[2]若剔除工-行剥离和财务重组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加拉动不良贷款率上升0.44个百分点,贷款增加稀释不良贷款,拉动不良贷款率下降0.62个百分点,两者合计使不良贷款率下降0.18个百分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加拉动不良贷款率上升0.58个百分点,贷款增加拉动不良贷款率下降0.52个百分点,两者合计使不良贷款率上升0.06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Capitaladequacyratio(CAR),也被称为资本风险(加权)资产率,CapitaltoRisk(Weighted)AssetsRatio(CRAR),是一个银行的资产对其风险的比率。国家调控者跟踪一个银行的CAR来保证银行可以化解吸收一定量的风险。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作为国际银行监督管理基础的《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目标标准比率为8%。
商业很行的资本充足率
商业银行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是指贷款准备金。在计算资本总额时,应以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再扣除以下部分:
(1)购买外汇资本金支出;
(2)不合并列帐的银行和财务附属公司资本中的投资;
(3)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4)呆帐损失尚未冲销的部分。
加权风险资产是根据风险权数(权重)计算出来的资产。1994年2月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的附件二《关于资本成分和资产风险权数的暂行规定》,把金融资产划分为现金、对中央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授信、对公共企业的债权、对一般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同业拆放和居住楼抵押贷款等六大类表内资产,按风险程度设定风险权数。风险权数划分为0%、10%、20%、50%和100%五类,以此来计算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
除了《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规定外,人民银行在其与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更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即资本总额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之间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8%;核心资本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4%。
计算公式
这一段有大量行话需要进一步的详细解释。
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CAR定义为:
CAR=资产/风险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
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
后面那个不等号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
T1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产:第一类资产(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未分配利润),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产(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
举例
本地规定现金和政府债券没有风险,居民抵押贷款50%风险,其他所有类型资产100%风险。
银行A有100单位资产,组成如下:
*现金:10
*政府债券:15
*抵押贷款:20
*其他贷款:50
*其他资产:5
又假设,银行A有95单位的存款。根据定义,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即5单位。
银行A的加权资产风险计算如下:
现金10*0%=0
政府债券15*0%=0
抵押贷款20*50%=10
其他贷款50*100%=50
其他资产5*100%=5
总加权资产风险65
所有者权益5
核心资产充足率(T1/加权资产风险)=7.69%
尽管银行A看似有着高达95:5的负债-所有者权益比率,或者说,95%的资产负债率,但它的核心资产充足率则充分的高。此银行风险较低,因为它的部分资产比其他资产风险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