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打债务官司需要提供借钱的证据,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的,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借条但是有银行转账证明可以吗?接下来由沐沐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没有借条只有汇款凭证和银行流水的,可以选择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不当得利(即所借的款项)。
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被告对所收到的汇款不属于不当得利的主张负举证义务,如果被告不能证明所得款项不是不当得利或证明该款项是其它的正常往来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会判决对方归还不当得利。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债权人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吗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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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哪些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