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当事人
托收当事人有四个,主要责任如下:
1、委托人(PRINCIPAL)也称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寄单行(REMITTINGBANK)也称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项的银行,主要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进行处理业务。
3、代收行(COLLECTINGBANK)托收行是在进口地的代理人,根据托收行的委托书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
4、付款人(DRAWEE)一般是进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项的人。
托收方式有:
1、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
(1).跟单托收概念跟单托收是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进口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有时为了避免印花税,也有不开汇票,只拿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
(2)、跟单托收种类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AGAINSTPAYMENTATSIGHT):俗称D/PAT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OFUSANCE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
承兑交单方式(DOCUMENTAGAINSTACCEPTANCE):俗称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
2、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
光票托收指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一种托收方式。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佣金、带垫费用、贸易从属费用、索赔以及非贸易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