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
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
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
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科目。
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