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发展对银行业的要求,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何做到“利”“义”兼顾,主动把对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统一的追求纳入自身发展目标,使自身经营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值得思考与探索。
一、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机制不健全,履行社会责任没有明确要求和制度保障。除2007年末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外,目前没有出台关于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制度办法,没有统一的“银行业社会责任指引”,在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该履行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如何履行和履行不到位该如何问责条款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制度缺失和保障不足,很难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正确、积极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二)市场经济逐利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动力不足。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和短期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回报率高的行业(项目)和高端客户,无暇顾及县域中小企业和一些带有公益性质业务。加上从紧货币政策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更是“钟情”大项目、大客户,其县域(含)以下机构逐渐成为吸存不放贷的“抽水机”,农村资金外流加剧,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以梧州辖区为例,2007年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达178.38亿元,而贷款仅67.45亿元,存贷差达110.93亿元,据了解,这些金融机构上存资金超过100亿元,占社会存款的60.3%;邮储银行梧州、贺州两市机构存款余额达到39.55亿元,其中82.69%来自于县域(含)以下农村地区,而其目前仅发放小额质押贷款(15万元以下)。助学贷款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却举步维艰,难以有效推进原因之一就是薄利性质难以吸引银行金融机构“眼球”。截止2007年末,梧州辖区助学贷款0.0013亿元,占比0.0006%,仅有两家银行机构发放助学贷款,投放仅10000元,占比为0.0002%。
(三)机构撤并人员分流,服务功能弱化。一是机构人员锐减。近几年来,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量撤并和权力上收,有的已从县域退出,有的已从乡镇农村撤出。据统计,从1998年到2007年,梧州辖区银行业金融分支机构由原来743家减少到456家,减幅38.62%;员工由6937人减少为5649人,减幅18.57%;而储蓄户数由387.12万户增加为801.1万户;业务量由2531.1笔增加为到5743.1笔,增幅126.9%,机构人员的减少必然导致金融服务的弱化和金融服务辐射范围缩小。二是新业务不断推出而人员老化。近10年间梧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裁减人员1288人,而年轻血液未能及时补充,加上不断推出推广银行卡、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平台、基金等近20种新业务新产品,要求更高更快的新业务新技能与老龄化员工的矛盾得不到很好解决,虽然满负荷工作,但客户“排长龙”现象仍经常发生。据统计,目前辖区银行业员工平均年龄由33.1岁增至35.8岁,机关员工平均年龄已超过42岁。三是国有商业银行县域信贷业务发展尤其缓慢,贷款增长的速度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分散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