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百姓生活中无人不关心股市、基金、物价、利率等经济信息,2008年6月7日央行宣布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幅度为1个百分点,将分两次进行,分别于2008年6月15日和25日按0.5个百分点进行缴款;同时地震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上调后,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已升到17.5%。
受此消息影响,A股市场于9日周一快速下调并跌破2900点,众多股票大幅跳水。
从2006年下半年来,存款准备金率已连续18次上调(今年属于第5次调整),尽管每次上调对银行的负面影响较小,但其叠加效果非常明显。本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估计将冻结4000亿元以上人民币。
那么,什么是“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控制的原理是什么?
存款准备金率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商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的总额的比率。这一部分是一个风险准备金,是不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这个比例越高,执行的紧缩政策力度越大。
存款准备金率变动对商业银行机构的作用过程如下:当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时,商业银行机构可提供放款及创造信用的能力就下降。因为准备金率提高,货币乘数就变小,从而降低了整个国家商业银行体系创造信用、扩大信用规模的能力,其结果是社会的银根偏紧,货币供应量减少,利息率提高,社会投资及社会支出都相应缩减。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则上述作用相反。
例如,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上调至为10%,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每吸收100万元存款,要向央行缴存10万元的存款准备金,而其本银行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为90万元。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上调至本次的17.5%,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每吸收100万元存款,要向央行缴存17.5万元的存款准备金,而其本银行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为82.5万元。因为国家中央银行在全国发行的货币供应流通总量在一定时期是相对不变的,而又通过上调准备金率把商业金融机构持有的货币量冻结一部分,从而用于社会周转使用的货币量就相对减少,致而到达社会银根偏紧,抑制宏观投资、稳定消费物价上扬趋势。打生活比方例子,国家货币供应流通总量就象一个封闭循环管网流水中流量,如果某一个蓄水池提高了水位增蓄藏水量,则就导致管网循环中流水流量减少目的,这个过程中蓄水池提高了水位蓄水量就相当于央行发挥了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吸收存款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