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深圳一家知名的二手房的中介公司是出了个事情,是在业内是引起不小的反响。这件事情就是在买方垫资业务中是出现的。经过代办工资流水制作公司的了解,具体的事情是这样的。房主A是有房子要卖的,客户B是想买的,中介公司C是在中间是进行撮合的。
房主A是因为借贷纠纷的问题,房子是被法院查封的,这是出售房产的最主要的原因:还债。
客户B对此事是不知的,是经过中介公司C的介绍、看房和价格的谈判,最终B是决定是购买的。于是客户B是交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剩余款项是由C垫付的,后期是还协助客户A办理银行贷款。
过了一段时间房子手续一直没有办妥,B方有些着急,通过别处得知这房子处于查封状态。
这时候客户B不干啦,这房子被查封了,还卖给我。我的钱不是打水漂了么?!于是客户B将中介公司C告上了法庭。最终结果中介公司的所有金融业务从今年初一直被勒令停止。
这就是沸沸扬扬的买房垫资赎楼纠纷事件的始末。
从这件事情说明几个问题:
1、 随着经济形势的下行,不良资产是出售的情况是越来越多,债务纠纷是更加的复杂;
2、 客户买房的时候首先查明或者是向中介、房主是打听清楚房子是有没有债务的,特别的是民间的债务,是不是在保全的状态,然后是再看房子是不是合适的,还有其他的价格加钱的问题,省的是被动;
3、 作为是中介公司方是最好的是提前将房子债权调查清楚,省的后期的麻烦,是引起纠纷事件;
4、 如果事后是发现房产是被查封的状态,客户是不要着急的,先是了解清楚是被查封措施的时间节点是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前后,如果是在被查封措施之前,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是在被查封之后所签的买卖合同就无效了,这样可以直接追究中介公司和房主的责任。
5、即使是签订买卖合同在被查封之后也不是无药可救只有去法院一种方法的。如果是卖方欠的债务是所卖房款的一部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谨慎解决。
A、 要求卖方出示与诉讼相关的资料,如起诉状、法院受理通知书,了解涉案金额及案件有关的其他信息,必要时旁听该案件的开庭审理;
B、 要求卖方与法院协商撤销查封的方式和时间,最好整过过程参与,或者向买房方法官了解清楚;
C、 如果协商决定为卖方清偿债务,要尽量将房款付到法院,同时要求卖方出具收款收据,千万不能将钱直接交给卖方,以防被挪用;
D、 要求的卖方是将房产证是交给买方的或者是中介方的保管,是直到过户等的手续是办理完毕的。所以购买是到被查封的房产风险是非常的大,手续也会是相对也比较是麻烦的,容易增加购房者其他的费用和精力。不过这种房产一般价格会比市场同类型房产价格低些。如果牵扯这种交易,最好有专业人士如律师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