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宝 > 办事 > 公积金 > 公积金提取 > 南宁区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南宁区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021-05-09 20:55【我要纠错】
下载指南

【导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公积金;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想提取公积金;出境定居等都可申请提取南宁区直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

  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4〕15号):

  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住资格证明及租房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全额支付租金。

  (二)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三)无房缴存职工(含配偶)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城市以外购房的,可凭所在地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住房的购房款和贷款本息。

  (四)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

 

  当您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提取时,一定不要忘了先网上预约、查询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明细!微信搜索关注南宁本地宝官方微信公众,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南宁公积金提取贷款预约,查询排队实况,公积金账户查询,公积金提取、贷款、转移等办理指南。


手机访问 本地宝首页

  • 南宁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list>符合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等材料去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管理部办理。<&list>符合还贷提取公

  • 南宁公积金销户提取材料

    <&abs>离休、退休销户提取:<&list>身份证原件、<&list>住房公积金联名卡、<&list>离休或退休材料;<&abs>出境定居销户提取:<&list>身份证原件、<&list>住房公积金联名卡、<&list>公安等相关部门签发的移

  • 南宁公积金建造提取材料

    <&list>准备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list>委托代办的,需提供提取人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

  • 南宁公积金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材料

    <&list>缴存人及患者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list>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list>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list>与《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对应的住院收费

  • 南宁租房公积金提取怎么办

    <&list>符合在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等条件的申请人准备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材料前往邕宁营业部(地址:邕宁区红星路35-1号一楼铺面)等所属公积金管理部办理。<&l

  • 南宁公积金还贷提取手续有哪些

    符合缴存职工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等条件可以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管理部办理。符合条件及材料齐全的则通过审核并受理,否

  • 南宁公积金建造提取条件

    职工翻建自住住房(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工作、生活所在市辖区内居住,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包括无合法产权的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别

  • 南宁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租房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①租赁商品住房:从2019年4月1日起,每人可提取的最高限额为720元/月(之前仍按480元/月计算),每年可提取1次,当年未提取的,可累计计算。②租赁公租房: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

  • 南宁区直公积金单位缓缴办理材料

    单位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一)《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二)《关于缓缴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决议》。(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含电子版)。

  • 南宁区直公积金非销户提取办理材料

    属购房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一)提取人身份证。(二)购房合同。(三)房屋产权证明。1.购买一手房的:(1)属商品房的,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年内)。(2)属保障性住房的,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

  • 南宁区直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办理材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信息变更)申请所需材料:(一)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变更的,提供需变更信息的资料。(二)个人姓名等基本信息变更的,提供需变更信息的资料。(三)缴存人数、金额等信息变更的,

  • 南宁区直公积金销户提取办理材料

    一、属离休、退休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一)提取人身份证;(二)离休、退休证明(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须提供)。二、属出境定居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一)提取人身份证;(二)公安等相关部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