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区将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完成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并研究制订我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和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实施办法。
今年起,我区将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调,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10年,我区将一、二、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高至710元、660元和605元,平均增幅达到24.9%;将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提高到7.6元、7.2元和6.8元,平均增幅达18%。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我区将适时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1年,我区还将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制度,适时调整我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标准。